误区之一:把一切希望寄托给律师
律师在人们中的形象很不错,这大都是沾了港台美国影片中大律师以及国内某些 知名律师风采的光。(一)而律师界的人士则心里明白,律师的日子并不好过。中国的律师 业总体上尚处于比较初级的水平,还有一些律师还停留在“吃饭难”的基础上,很容易为挣口饭吃而“饥不择食”,盲目受理案件,而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;(二)律师工作的武器是法律,目前,我国的法律还有很多的不健全,可能在具体的案件上,合理不合法的现象存在,在某些目前法律没有做出修改或制定的前提下,律师可能也无能为力;(三)法律重证据,而证据在很多时候可能已经无法取得或灭失,从而导致官司的失败,其中的原因很多,有律师的能力问题造成的举证不能,更多是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或无法提供证据的线索,或是当事人的疏忽造成丢失或灭失。所以说,律师是维护当事人权利忠实卫士,但不是“神”。
误区之二:迷信律师的名片
(一)什么是律师?恐怕人们的认识大都比较模糊,以为名片上印着律师头衔或自称为“律师”的都是律师,根据我国《律师法》的规定,律师是指“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 业人员。”也就是说,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(俗称律师执照)的才是真正的律师。而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名义办案的“黑律师”甚众,不仅乱收费用,办案质量也相当低 下,严重扰乱着法律服务市场。人们在聘请律师时应切记辨明真伪,以免上当受骗。
(二)律师的名片头衔五花八门,很多律师名片上印有各种头衔,殊不知,律师的业务能力与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及技巧有关,而与社会职务的头衔无关,且司法部规定,律师的名片是不允许印社会职务和头衔的,之所以印上各种头衔,无非是宣传自己的名气,目的就是“请君入瓮”,甚至有些律师干脆印上些子虚乌有的头衔,那可真是“明骗”了。
误区之三:有病才才投医
人们往往有这样的观念,以为只有“官司”缠身时才有必要聘请律师。其实在平 时遇到法律问题就应向律师咨询。花费不多的咨询费,却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的浪费,实是明智之举。还有,不仅是大公司,还是规模较小的公司,聘请一个常年 法律顾问是很有必要的。
误区之四:名气大才能打好官司
聘请到律师很容易,但要聘请到一个合适的律师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人们聘请律师时通常会找名气大的律师。(一)名气大的律师通常作律师时间长,年龄较大,有较多的实践经验,但可能各种应酬事务,业务均较多,不一定有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你的案件,且法律的更新速度较快,老的律师由于受生理条件的限制和知识结构的限制等,无法及时更新法律知识;(二)即使要请名气大律师也要“量力而行,量案而行”,如果真的要请一个名律师,因为名律师的收费一般相对高些,也要衡量一下你的案件的大小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,“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”更重要的是当你与律师接触 时,应询问他对案件的看法、办案思路以及曾经经办类似案件的经验,从而综合判断 该律师的专长、服务态度等。如果条件允许,不妨多找几个律师谈谈,以选择一个你 认为最合适的律师。
误区之五:律师是我花钱雇的,一定要听我的
与你聘请的律师保持和谐、积极的关系对案件的成败是相当重要的。作为律师, 他有责任定期以电话或会面的形式向你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;而当事人则应积极配合 律师的工作,如主动向律师提供证据线索,让律师及时、清楚地明白你对案件的期望 以及想法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某些当事人喜欢律师按照他的指示去做,而律师的思路 又往往与当事人的不一致,这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突出矛盾。当事人应当明白 律师有专业的办案经验,应尊重律师的想法,除非他确实认为律师的做法会导致案件 不应有的失败,此时可考虑解除聘用合同、另请律师,但“临阵换将”应慎之又慎。 还有,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,因为再优秀的律师也不可能“ 包打官司”。当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,应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,不加分析地迁怒 于律师是不足取的,不利于案件最终顺利解决。